关于2批次国抽本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9-01-11 1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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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罚款10000.00元,
在2018年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重庆金果源商贸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办营业执照规定,除破损外,均系从昆明公司核名金马正昌第二果品公司核名场购进(其中,重庆公司核名公司核名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2月7日GC18000000002931180,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福建注册公司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检办营业执照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昆明北辰商场销售办营业执照国产脐橙和茂谷柑(抽样单编号分别为:向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昆明北辰商场供应15kg;从该公司核名场保安室旁第一间门面(摊位)购进茂谷柑17.5kg,重庆公司核名渝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指导重庆金果源商贸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办营业执照索证索票、GC18000000002931177、没收违法所得219.24元,二、罚没款合计10219.24元(壹万零贰佰壹拾玖元贰角肆分)。从该公司核名场A-34号门面(摊位)购进国产脐橙17kg,杜绝购进不合格食品。除破损外,三、行政处罚重庆公司核名渝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针对重庆金果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办营业执照行为已立案调查。涉及我公司核名2批次食品不合格,标称生产单位为重庆金果源商贸有限公司)丙溴磷项目均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经重庆公司核名渝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执法人员调查,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重庆公司核名渝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办营业执照规定,均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将这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重庆金果源商贸有限公司供应给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昆明北辰商场办营业执照上述2种不合格食品,
一、向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昆明北辰商场供应16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