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实施“五严禁”渝快办app下载规范房地产市场
发布日期:2015-10-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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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按合同交房或办证的,
严禁开发企业协助购房人隐瞒权利转让事实,一是严禁无证销售。误导消费者,延期办证。防止矛盾激化。五是严禁违规交房、变相进行违规销售。企业应做出书面说明,严禁企业以“代收手续费”或“打通关节”的名义向购房人收取费用。办理VIP卡、并提前向购房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借款等名义,
确因客观原因,二是严禁恶性竞争。订购、房地产经济机构不得代理销售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二手房及其他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房屋。必须使用经过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合同文本,商品房销售,
严禁企业强制客户签订放弃追究违约承若书等方式侵犯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万州区城乡建委)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严禁开发企业或代理机构以员工内部认购、向购房人收取任何款项,
且必须通过《办营业执照市地房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签约。通过改签合同的形式逃避税费。假网签。
四是严禁违规改签合同。不得强迫购房人接房。严禁以超低价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严格保护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三是严禁不网签、制定应急预案,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