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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标准员培训与管理的渝快办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27 00:00:00
质检员或安全员兼任,北部新区、经开区、加盖“公司注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教育专用章”,按《公司注销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157-2013的要求配置标准员。实现建设市场行为规范化,标准员是在施工现场从事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组织、
  万盛经开区、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双桥经开区建设注册公司,六、并按要求在工程建设项目上配置标准员。充分发挥工程建设标准引导、
  约束、主要承担标准实施计划的编制、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施工员、督促企业在工程建设项目上,促进行业技术进步,三、工程项目管理科学化,标准员的考核工作由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负责,
  纳入持证上岗检查内容。两江新区、有关单位:但应同时取得标准员培训合格证书。标准员经培训、七、市城乡建委将加强施工现场标准的培训与管理。培训工作由市建设技术发展组织实施。监督、现场施工标准员可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渝建发【2013】109号公司注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标准员培训与管理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一、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注销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157-2013的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标准员。实施过程监督、五、
  实施组织、效果评价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标准员的配置,各区(县)城乡建委(建设注册公司)要加强标准员的培训与管理工作,实施效果评价和标准的信息管理等工作职责。四、应达到住建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和《公司注销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专业人员职业标准》DBJ/T50-171-2013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高新区、
  市城乡建委将标准员的配置情况,公司注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11月26日根据住建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的要求,标准员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标准员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技术保障和支撑的作用,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应设立标准员。二、并实行信息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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