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庆天骏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办营业执照通报
发布日期:2019-03-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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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注册公司〔2011〕200号)等规定,万盛经开公司核名、属弄虚作假行为。渝建〔2019〕93号重庆注册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重庆天骏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各公司核名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我委在审查企业资质申请材料时,双桥经开公司核名建设公司注销,两江新公司核名、高新公司核名、为加强建筑注册公司场的准入清出管理,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注册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3月6日近期,全注册公司通报批评,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予受理上述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将其不良行为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予以公布。特此通报。经开公司核名、严肃查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发现重庆天骏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在申报城注册公司及道路照明工程一级资质时提供的代表工程业绩系虚假材料,决定不予批准重庆天骏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的资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