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30 00:00:00
来源于:http://zfcxjw.cq.gov.cn/xygl/zlaq/zlaqdt/2019-01-30-12377654.html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交通局
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人社局、交通局、水利局(水务局)、通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现转发你们。请结合2019年1月21日住建部召开的“挂证”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精神,组织相关企业及人员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抓好贯彻落实,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严格执行。
一、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请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区县人社、交通、水利等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并由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形成本区县自查自纠情况于2019年3月20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委。
(二)全面排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区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负责对各自专业工程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自2019年4月起,每月1日前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水利等部门负责将上月发现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汇总表(见附件)报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通管局对行业内企业及人员的“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人社部门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规发布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扣押劳动者职业(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的行为进行查处。
全面排查工作结束后,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区县人社、交通、水利等部门汇总形成本区县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总结,于2019年7月1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住房城乡建委汇总区县及市级部门工作情况后报住建部。
(三)指导监督。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通管局将组成联合工作组,于2019年4月至9月期间对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及联合查处等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二、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城乡建设、人社、交通、水利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理顺工作关系,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齐抓共管、信息共享、有序高效的工作局面。请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19年2月15日前将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名单报市住房城乡建委。
(二)请各区县城乡建设、人社、交通、水利等部门设置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对投诉举报事项要逐一登记,认真及时查处。
(三)专项整治工作中,如遇问题,可与市级相关部门联系。市住房城乡建委:汪洋(63672007),谭颖(63625446);市人社局:周杨(86868904,86868884);市交通局:曹杨赛(89074305);市水利局:孙章飞(88956370);市通管局:李学俊(68573763)。
附件:《
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汇总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交通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2019年元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