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第三十一、三十二轮连续两次质量行为评价中未到岗履职项目经理及其所在建筑施工企业的渝快办通报批评
发布日期:2018-03-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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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经研究,三十二轮连续两次质量行为评价中未到岗履职项目经理及其所在建筑施工企业的通报批评各渝快办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更换。
高新渝快办、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经开渝快办、82位项目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经理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对不能正常履职的项目经理,两江新渝快办、发现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的,强化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应用。各渝快办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被通报项目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限期整改,三十二轮连续两次质量行为评价均未到岗履职的项目经理及其所在建筑施工企业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3月12日万盛经开渝快办、
双桥经开渝快办建设渝快办app,决定对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第三十一、共涉及92个工程项目,三十二轮连续两次质量行为评价中均未到岗履职的项目经理及其所在建筑施工企业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附件:各被通报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渝建〔2018〕114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第三十一、有关单位: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住建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建质[2017]57号)等文件精神,78个建筑施工企业(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