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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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77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按建办市函〔2017〕772号文件要求,填报2017年度各项统计数据(包括外地业绩),并对本机构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的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于2018年3月31日前报送至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称市招标办,联系人:刘建全,联系电话:63672096)。未及时提供书面报表或书面报表与网上报送数据不一致的,市招标办将退回统计数据(含网上信息)。
二、2017年新成立并取得资格证书的20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单见附件2)应使用用户代码(用户代码到市招标办领取)、初始密码(888888)及初始验证码(1111)登陆系统,在“系统用户信息表”界面将“系统用户信息表”填写完整,并在信息表中修改密码和打印验证码卡。各机构登陆系统后应及时修改并妥善保管好密码及验证码,若被他人登陆本机构报表系统,造成数据出错等问题,由本机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企业填报内容及要求详见“企业版使用说明书”(可在以下网址下载:http://zbdltj.mohurd.gov.cn/)。
四、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统计报表填报工作,要安排专人按时完成,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信息。对不按要求组织报送工作、填报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将纳入信用不良行为记录。
附件:
1.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772号) 2. 2017年新成立并取得资格证书的20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单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