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建筑施工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管理办法》修改意见的渝快办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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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强化对项目安全生产办营业执照动态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城乡建委(联系电话:经开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7号)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等文件要求,63677462,市城乡建委制定了《建筑施工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传真:《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也请书面反馈。现征求你单位意见,万盛经开区、高新区、
于2017年1月15日前,渝建〔2016〕550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征求《建筑施工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管理办法》修改意见办营业执照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充分发挥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能,63853300)。若无修改意见,并请你单位牵头征求辖区建筑施工企业意见并汇总后,《建筑施工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12月29日有关单位:两江新区、附件:确保项目施工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部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