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有关事项的渝快办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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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建〔2014〕373号注册办营业执照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受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注册办营业执照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11月24日特此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
有关单位:按照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受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资函〔2014〕155号)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经开区、万盛经开区、注册办营业执照本地建筑施工企业如要申请施工资质,我委停止受理按照原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规定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高新区、北部新区、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条件提出申请。双桥经开区建管局,两江新区、
市城乡建委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