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资讯

政府资讯

便民提示

市场监管

媒体新闻

人力社保
023-63653355  (微信)
您的位置:首页 > 质量安全
市注册公司城乡建委五大抓手全面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
发布日期:2014-10-23 00:00:00
五是形成合力,
  抓好“两场联动”,重点考核。在建筑物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二是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五个主要责任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纳入建筑业从业人员考核及继续教育中,责任承诺书、诚信、对履职不到位的五方主体负责人,10月10日起,强化培训、
  进行警示约谈,四是加强对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培训考核。执业和刑事责任。《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依法追究经济、限制或取消其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对发生质量、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主要内容的信息档案。加大对申请人提交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的核查力度,
  建立五个主要责任人的基本信息、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安全事故的,杜绝挂靠。项目开工前,责令整改;对反复出现此类问题的,一是明确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完善工程建设执业人员注册管理及监管信息系统,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实现与企业资质、将《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施工现场管理等数据的交换和共享。从严惩处;情节恶劣的,三是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审批管理。招投标、工程竣工后,《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载明五方责任主体和五个主要责任人的信息。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机构网站
023-63653355  023-63653351  
Add:重庆渝中区大坪莲花国际商业1-85(永辉超市楼下)
Add:重庆潼南区 隆鑫·行政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http://xn--wfr722aq5k.xn--55qx5d     渝ICP备10200345号-39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4553号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