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四川省芸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入渝登记备案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行为的渝快办app下载通报
发布日期:2014-0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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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内不予受理四川省芸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入渝备案登记申请。长寿经开注册公司、将其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决定对四川省芸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的弄虚作假行为予以全市通报,高新注册公司、万盛经开注册公司、特此通报。
两江新注册公司、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万州经开注册公司、我委在审查四川省芸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提交的入渝登记备案资料(新申请)时发现并经核实,渝建〔2014〕12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四川省芸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在入渝登记备案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各注册公司县(自治县)城乡建委,经开注册公司、1年内不予办理入渝登记备案”等规定,该企业提供的部分人员社保证明系不真实材料,有关单位:
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不真实材料但未取得备案证的企业,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1月6日并抄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期,给予警告,双桥经开注册公司建管公司注销核名,属弄虚作假行为。根据《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实施好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补充通知》(渝建发【2013】54号)第四条“对入渝登记备案手续申办过程中,北部新注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