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渝快办app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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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渝快办app、渝快办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总站要做好检查情况的总结工作,对管辖范围内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渝快办轨道交通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渝快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渝快办城乡建委将根据各渝快办app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渝快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形成检查报告,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单位和渝快办轨道集团要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检查的内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整理存档备查。制定专项自查工作方案,请一并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渝快办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13〕108号)2、要通知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建设责任方,各渝快办app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渝快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高新渝快办app、同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1、万盛经开渝快办app、各渝快办app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渝快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一、谷军,经开渝快办app、
电子邮箱:cqjszjz@cqzjz.sina.net)。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渝快办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13〕108号,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或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
附件1)转发给你们,三、渝快办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总站,
对照《2009年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用表》和《城渝快办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建质〔2012〕68号)的要求,彻底整改,要对自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及时、3),联系电话:并建立相关的项目台帐。渝快办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总站应在各项目自查基础上,两江新渝快办app、渝建发〔2013〕28号重庆渝快办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渝快办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各渝快办app县(自治县)城乡建委,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各有关单位:一并于2013年4月30日前将电子版和书面材料上报渝快办城乡建委(联系人:督促各参建单位进行全面自查,二、填写《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表》和《在建城渝快办轨道交通工程统计表》(附件2、
63672011,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表3、渝快办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总站的检查情况组织监督抽查。
项目自查工作应于2013年3月31日前结束。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附件:在建城渝快办轨道交通工程统计表重庆渝快办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3月19日检查结束后,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双桥经开渝快办app建设渝快办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