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教职工住房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渝快办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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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材和保护环境等规定,节水、根据《注册公司核名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的有关规定,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和注册公司核名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50-066-2009、节地、特此通知。注册公司核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8月25日注册公司核名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审,渝建〔2015〕270号注册公司核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授予注册公司核名工商职业学院教职工住房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通知有关单位:由注册公司核名市立名房地产开发有限注册公司申报的注册公司核名工商职业学院教职工住房项目符合相关标准关于节能、
达到了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和注册公司核名市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金级)的要求。经公示,同意授予注册公司核名工商职业学院教职工住房项目注册公司核名市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金级),并将在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后授予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