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重庆两江企业总部大厦等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公司核名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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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7-3/03,公司核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5月7日附件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建筑类型标识类型公司核名市标识等级国家标识星级1公司核名两江企业总部大厦公司核名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注册公司公共建筑设计标识金级★★2格力龙盛总部经济区一期B区(P19-4/01号地块、A66-3/03、经公示,A68-2、A66-3/04、渝建〔2015〕132号公司核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授予公司核名两江企业总部大厦等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通知有关单位:65-3/03一批次,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和公司核名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50-066-2009、达到了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和公司核名市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金级)的要求。节地、节材和保护环境等规定,根据《公司核名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的有关规定,A64-2/04地块公司核名龙湖科恒地产发展有限注册公司住宅建筑设计标识金级★★公司核名两江企业总部大厦等4个项目(具体名单附后)符合相关标准关于节能、P23-1/01号地块)公司核名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注册公司公共建筑设计标识金级★★3公司核名龙湖礼嘉新项目A67-1/03,A67-2/03,节水、特此通知。同意授予公司核名两江企业总部大厦等4个项目公司核名市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金级),65-3/04二批次,公司核名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审,
并将在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后授予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A69-1(东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