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资讯

政府资讯

便民提示

市场监管

媒体新闻

人力社保
023-63653355  (微信)
您的位置:首页 > 最新动态
住建部:公司核名省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验收有依据
发布日期:2016-04-23 00:00:0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验收完成后,强化监测平台的运行维护管理,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申请验收。定期通报各地监测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可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在确认具备验收条件后,
  对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完毕,根据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施行《省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验收和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促进监测平台运行维护。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省级监测平台验收工作分预验收和验收两个阶段。
  预验收完成后,(住建部门户网)安排专项运行维护资金和专职管理人员,
  确保省级监测平台高效运行及与中央级平台稳定对接。必要时可进行实地复核。具备“完成省级数据中心及相应地渝快办app级数据中心建设;监测楼宇数量不少于200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且可稳定上传中央级平台不少于200栋建筑能耗数据的,能够正常接收建筑能耗分项计量数据和进行统计分析并上传数据”等条件的监测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将组织对监测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跟踪核查,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继续建立健全监测平台运行管理制度,能耗水耗监测计量点数总和不得低于2500个;连续试运行两个月以上,以规范监测平台验收评估,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机构网站
023-63653355  023-63653351  
Add:重庆市渝中区大坪爱华龙都28楼(地铁大坪站2号出口楼上)
Add:重庆市潼南区 隆鑫·行政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http://xn--wfr722aq5k.xn--55qx5d     渝ICP备10200345号-39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4553号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