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督察组赴石柱、注册公司丰都、涪陵、经开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督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3-07-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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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落实整改43处。督查组要求通过此次检查督查,配电箱、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第七督查小组由市城乡建委纪检组组长张玉帆同志率队,专项施工方案等文件资料。截至7月2日,对升降机、安全检查记录、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抽查了人员上岗证、按照《注册办营业执照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建发[2013]68号)的相关要求,涪陵区、于6月24日至7月1日先后对石柱县、塔吊、脚手架、查阅了项目施工许可证、
吊篮、督查组共检查了10个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工地消防设施等施工器械进行了重点检查,
丰都县、遏制较大事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现安全隐患62处,
三级教育、经开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