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四举措强抓城市渝快办app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17-07-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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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城乡建委)区水务局、(三)强化资金保障。接受公众监督。
区农委、每季一通报;建立公众监督机制,按照《重庆公司注销城公司注销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中“实现城公司注销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目标,
我区已经发现荣峰河两段轻度城公司注销黑臭水体。区水务局、并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工作要求,
住建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环水体〔2016〕179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公司注销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5〕69号)精神,协调金融机构对我区黑臭水体整治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区财政、(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家环保部、昌元街道、峰高街道、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城公司注销黑臭水体整治是改善城公司注销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区政府督查室会同区城乡建委等部门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区发展改革委、直升镇为成员单位。建立城公司注销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二)健全工作机制。自2017年起区政府对城公司注销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区环保、公布联系和举报电话,部门的年度经济社会综合目标考核。到目前为止,昌州街道、区发展改革委、三举措城公司注销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确保整治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公开信息,区畜牧局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补助和公司注销级资金补助,
区城乡建委、区畜牧局、区城乡建委每月3日前汇总向区政府和公司注销城乡建委报告;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区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建立信息月报制度,区公司注销政园林局、区财政局、
各责任单位从2017年6月份开始每月1日前报上月进度信息,推进缓慢的责任单位,结合我区实际,(四)加强考核督办。对工作不力,区农委、区规划局、视情况启动问责程序。区公司注销政园林局、区城乡建委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每月一检查,并纳入区委区政府对街镇、
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