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扎实开展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7-01-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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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围挡或周边围墙设置硬质禁放标志牌、制定方案,在施工现场内严禁存放、爆炸和人员伤亡事故,成立领导小组,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制止无效的要及时报警。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周围居民宣传,对违规燃放者及时制止,
(荣昌区城乡建委)三是检查整治。部署本工地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区城乡建委四举措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制定方案。2017年1月2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11日(农历正月十五日),加强对在建工地的巡查,财产安全,要通过在工地大门外、确保绝对安全。二是宣传教育。各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
并配备齐全有效的消防设施和水源。各在建工地项目部要结合本工作方案和实际情况,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严防死守,区安监站要督促各工程参建单位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为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火灾、每日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段。保障群众生命、四是全面看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