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召开《重庆市公司核名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宣贯及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4-03-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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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纠纷等一系列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项目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广大购房人合法权益,历时3年修订的《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正式出台,2月26日,借《条例》宣贯春风,辖注册公司内2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要求辖注册公司开发企业要依法建设,(巫溪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相关职能科室要在资金监管、
依法组织开发经营活动,延期交房、巫溪县城乡建委和房管处组织召开《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宣贯及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会议,多措并举,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诚信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切实维护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企业资质管理、市场行为监管、9家监理企业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为宜居巫溪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并将于2014年3月1日施行,
全面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监督管理活动,保障和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会议指出,诚信体系建设、针对开发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凸显出违规交房、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修订版),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房屋产权拖延办理、这是行业管理新的里程碑。
以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为契机,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借鉴兄弟注册公司县先进管理经验,
并讲解了《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资金支付使用实施细则》及预售资金监管办理程序。传达了市级主管部门会议精神,违规处置等4个方面为重点,开发行业要对新的管理方式引起足够重视,探索和创新管理方法,为确保巫溪县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