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取消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备案
发布日期:2018-03-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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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中国建设报)为落实国家“放管服”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到期不再进行续期。企业标准实行自我声明,已备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建设企业标准继续有效,鼓励企业根据市场和创新需求制定企业标准,自即日起取消“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备案”管理事项。放开企业制定标准的资格,
不需行政备案。推动企业成为工程建设标准的有效供给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