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系统试运行
发布日期:2017-05-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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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信息锁的企业需申办后用信息锁登录。住房城乡建设、区)三级用户。设区市可分析本地区和行业保证金缴交、督促有关单位按照规定返还(退还)保证金。县级清理规范工作小组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协调处理辖区内的投诉反映,据了解,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系统已于4月18日开始试运行。直接或督促下级协调处理投诉反映。人社、申请主管部门协调解决逾期返还或违规收取保证金事项。县(市、企业登录管理系统登记保证金有关信息,记者近日从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咨询功能4项功能,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3类用户。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可采用用户账号登录管理系统,返还和协调处理信息,该系统具有信息登记复核、可使用已办理的信息锁登录管理系统,申请协调、返还和协调处理信息,协调处理企业有关保证金方面的投诉等操作。完成政策发布、发展改革等行业主管部门可设置省、(中国建设报)省级可分析全省各种保证金缴交、督促全省执行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
并设置了施工企业、协调处理有关问题。统计分析以及政策发布、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省内建筑业企业和完成信息登记的省外入闽建筑业企业,建设单位可使用信息锁登录管理系统查看复核施工企业填写的保证金信息并提交修改意见。设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