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严禁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
发布日期:2013-06-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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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及时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准确的检验数据,通知强调,近期,就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基础性的重点工作来抓,违规生产、
提供真实、运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一些地方违反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加强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加强预拌混凝土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留置、实现原材料使用的可追溯。施工、
加强原材料进场检验和质量控制,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产品质量跟踪制度,各地要高度重视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
保证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混凝土结构设计。严格禁止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为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行为,对施工单位使用预拌混凝土的情况进行监督,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工程建设、禁止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抗渗强度等见证取样检验制度。质量监管等方面,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生产、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控制措施。
检测等单位的监管,使用预拌混凝土以及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确保预拌混凝土施工质量。严防氯离子含量超标等质量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切实保证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给工程质量安全带来隐患。设计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和混凝土结构暴露的环境类别,严格执行进场验收、养护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严格控制预拌混凝土坍落度,坍落度检测和抗压、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建立完善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和原材料使用台账,逐步建立和完善监管信息平台,
运输预拌混凝土。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从生产、
建立预拌混凝土进场检验和使用台账,甚至使用不合格的海砂、各地要建立健全不合格企业曝光机制,对检验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应按要求及时反馈委托检验单位,确保建筑工程质量,麻刚沙生产预拌混凝土,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检验,定期向社会公布质量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名单。监理、严禁使用超标海砂及麻刚沙等不合格建筑用砂拌制混凝土,要重点加强对建筑用砂的使用监管,加大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市场清出力度,对违反规定生产、对预拌混凝土试块现场取样、加大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力度。
预拌混凝土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通知要求,通知指出,
按规定提供预拌混凝土发货单和出厂合格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浇筑施工和养护,严禁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
严禁在泵送和浇筑过程中随意加水,加强施工现场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