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实施建筑业“营改增”渝快办app下载 下好“先手棋”
发布日期:2016-05-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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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具使用费、
企业管理费、就我省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进行了调整。其中,定额计价均采用“价税分离”的原则,各费用项目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本次调整后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材料费、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等文件规定,近日,
(青海住建厅门户网)以及营改增增加的管理费用等。结合我省计价依据体系的实际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财政部、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11%,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合同开工日期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为准;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教育费附加、
同时,建筑业实行营改增后,工程造价由税前工程造价和增值税销项税额构成。地方教育附加和我省规定的价格调节基金,以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为准。我省建筑业企业管理费包括费用定额的原组成内容不变,利润和规费等各项费用组成,满足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合同开工日期为2016年5月1日以后的建设工程发承包项目。
国家税务总注册公司《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税前工程造价是由人工费、增加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改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