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授予中交锦悦一期和三期等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进行公示的渝快办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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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授予相应星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相应等级公司核名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6367257863766105(传真)联系地址: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
逾期不予受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名单公司核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3月6日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印章),
联系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和《公司核名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等有关规定,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
400014附件: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公司核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授予中交锦悦一期和三期等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进行公示的通知有关单位: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公司核名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邮编:
中交•锦悦一期和三期等项目(具体名单附后)达到了国家和公司核名市相应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要求,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市住房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赵本坤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