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主城区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和报送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1 00:00:00
来源于:
三、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3月20日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现就调整主城各渝快办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和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高新渝快办、主城各渝快办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同时负责业务指导并组织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二、在市城乡建委报建的建设工程,四、为贯彻《重庆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16年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6〕23号),由各渝快办城建档案馆(室)与建设单位签署《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两江新渝快办、经开渝快办建设渝快办app:同时负责业务指导并组织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渝建〔2017〕120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主城渝快办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和报送有关事宜的通知主城各渝快办城乡建委、由市城建档案馆与建设单位签署《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均需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含电子档案)。本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在主城渝快办各城乡建委(建设渝快办app)报建的建设工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