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龙兴总部经济区P6-1地块等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公司核名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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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注册公司龙兴总部经济区P6-1地块等项目(具体名单附后)符合相关标准关于节能、节材和保护环境等规定,重庆公司注销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7月18日渝建〔2016〕298号重庆公司注销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授予龙兴总部经济区P6-1地块等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注册公司通知有关单位:
特此通知。经公示,节水、节地、《重庆公司注销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2015版)注册公司要求进行评审,同意授予龙兴总部经济区P6-1地块等项目国家相应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和重庆公司注销相应等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
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和重庆公司注销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50-066-2014、达到了国家和重庆公司注销相应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注册公司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注册公司通知》(建办科〔2015〕53号)和《重庆公司注销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注册公司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