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授予龙兴总部经济区P6-1地块等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进行公示的公司核名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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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公司核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授予龙兴总部经济区P6-1地块等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进行公示的通知有关单位:6367257863672728(传真)联系地址:
公司核名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邮编:现予以公示。由公司核名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注册公司申报的龙兴总部经济区P6-1地块等项目(具体名单附后)达到了国家和公司核名市相应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50-066-2014和公司核名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2015版)评价2公司核名永川万达广场商业中心公司核名永川万达广场地产有限注册公司公共建筑设计标识银级★联系人: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公司核名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2015版)的要求进行评审,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和公司核名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50-066-2014、
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印章),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和《公司核名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的有关规定,400014公司核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6月27日附件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建筑类型标识类型公司核名市标识等级国家标识星级备注1龙兴总部经济区P6-1地块公司核名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注册公司公共建筑设计标识金级★★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拟授予龙兴总部经济区P6-1地块等项目国家相应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和公司核名市相应等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何丹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