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有关工作的注册公司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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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结合住建部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改革,万盛经开区、渝建〔2016〕251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有关工作渝快办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执业管理等方面暂不作继续教育考核要求。
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131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渝快办决定》(渝府发〔2016〕16号),高新区、有关单位:同时,我委决定立即废止渝建【2012】681号和渝建【2016】166号等2个文件,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两江新区、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6月20日二级建造师在注册申请、特此通知。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要求,经开区、在新渝快办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出台之前,不再强制要求我市渝快办二级建造师必须参加定点培训单位组织渝快办继续教育培训。其中明确了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二级建造师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渝快办继续教育培训。正在对原有渝快办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