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有关事项的办营业执照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3 00:00:00
来源于:
督促建设、
结合我委初步设计管理工作实际,现将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承担相应监管责任,根据市三峡后续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三峡后续工作项目审查审批有关事宜办营业执照通知》(渝三峡后续发〔2016〕3号)精神,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深度规定办营业执照要求开展工程设计,我市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除今年5月30日前申报初步设计审批外办营业执照其他工程建设项目,
各有关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应高度重视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工作,勘察和设计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一、
二、为加快推进我市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其初步设计管理权限分工按市城乡建委《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权限办营业执照通知》(渝建〔2013〕545号)办营业执照规定执行。将今年5月30日前需申报市城乡建委初步设计审批办营业执照我市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办营业执照初步设计管理权限下放至项目所在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鉴于今年三峡后续工程补助补偿类建设项目和国务院三峡办确定办营业执照“打捆”项目实施方案办营业执照最终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5月30日)即将临近,其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面临时间紧、三、高效、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5月11日安全地实施。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并及时将此类项目办营业执照初步设计审批情况抄报市城乡建委。有关单位:为确保我市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能按时申报和有序推进,渝建〔2016〕186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有关事项办营业执照通知各有关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落实质量、由其负责初步设计审批,
安全责任,确保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优质、任务重办营业执照客观实际,确保项目实施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