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渝快办app下载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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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财政部、北部新区、有关单位:现印发你们,渝建发〔2016〕11号关于印发《办营业执照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办营业执照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办营业执照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营业执照市财政局2016年2月22日为进一步发挥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示范效应,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建设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财建〔2011〕207号)和《办营业执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办营业执照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2013-2020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237号)的精神,
深入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生态文明建设,附件:请遵照执行。我们制定了《办营业执照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培育壮大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服务市场,《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161号)、
结合我市实际,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