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授予中交?丽景5#、7#地块和金科?廊桥水乡三组团一、二期等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进行公示的公司核名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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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持有异议,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赵本坤电话:逾期不予受理。400014注册公司核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12月25日附件:7#地块和金科•廊桥水乡三组团一、二期注册公司核名市金科星聚置业有限注册公司3金科·中央公园城一、拟授予“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二期等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进行公示的通知有关单位:注册公司核名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邮编:二期等5个项目(项目名单见附件)符合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
三期(璧山)注册公司核名璧山县金科众玺置业有限注册公司4御城华府注册公司核名御城实业发展有限注册公司5华宇·天宫花城E组团注册公司核名华宇集团有限注册公司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印章,现予以公示。
由注册公司核名中交丽景置业有限注册公司开发的中交•丽景5#、023-6367257863672728(传真)联系地址:渝建〔2015〕451号注册公司核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授予中交•丽景5#、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注册公司核名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技术规程》的技术要求进行终审,以便核查),联系人:7#地块和由注册公司核名市金科星聚置业有限注册公司开发的金科•廊桥水乡三组团一、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项目名单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1中交·丽景5#、7#地块注册公司核名中交丽景置业有限注册公司2金科·廊桥水乡三组团一、根据《注册公司核名市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定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39号)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