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第四批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建设项目安全影响第三方评估单位的注册公司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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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公司核名项目建设单位可从已确定公司核名第三方评估单位名单中自主选择评估单位,充实第三方评估队伍,完善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影响第三方评估单位管理工作,
现将第四批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建设项目安全影响第三方评估单位通知如下:对作出公司核名评估结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
渝轨建办〔2015〕334号重庆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关于明确第四批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建设项目安全影响第三方评估单位公司核名通知各有关单位:重庆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2015年12月14日勘察设计单位等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根据《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及《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综合评定,但第三方评估单位不得与所评估项目建设单位、
标准进行评估工作,第三方评估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为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
并接受重庆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公司核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