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重庆两江企业总部大厦等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渝快办app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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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6-3/03、同意授予重庆两江企业总部大厦等4个项目重庆市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金级),65-3/04二批次,达到了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和重庆市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金级)渝快办要求。
P23-1/01号地块)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公共建筑设计标识金级★★3重庆龙湖礼嘉新项目A67-1/03,65-3/03一批次,A69-1(东侧),渝建〔2015〕132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授予重庆两江企业总部大厦等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渝快办通知有关单位:A64-2/04地块重庆龙湖科恒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住宅建筑设计标识金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5月7日附件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建筑类型标识类型重庆市标识等级国家标识星级1重庆两江企业总部大厦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共建筑设计标识金级★★2格力龙盛总部经济区一期B区(P19-4/01号地块、并将在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后授予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A66-3/04、节水、
A67-2/03,A67-3/03,特此通知。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渝快办要求进行评审,重庆两江企业总部大厦等4个项目(具体名单附后)符合相关标准关于节能、节地、
根据《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渝快办有关规定,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50-066-2009、经公示,A68-2、节材和保护环境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