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结果的渝快办app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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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办营业执照市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结果办营业执照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9月25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建标﹝2006﹞221号)和我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渝建﹝2014﹞111号)的有关规定,我委将通过招标另行选择单位承担修订工作。
北部新区、严格按现行有效标准执行。二、
高新区、于2014年12月1日前向我委提出修订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的,现将2014年办营业执照市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有关单位:渝建[2014]303号办营业执照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办营业执照市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一、其中,三、其中废止1项,
其余标准继续有效;另有8项标准已列入修订计划。确认为继续有效的办营业执照市工程建设标准,四、经开区、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
我委组织有关单位对列为2014年办营业执照市工程建设标准复审计划项目的56项标准进行了强制复审,由该标准主编单位按市建委《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09〕61号)文件要求填写《办营业执照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渝快办app,有关单位应结合本通知的复审结果和有关要求,
确认为废止的办营业执照市工程建设标准,修订37项;对2009年以后发布的91项标准进行了政策性复审,确认为予以修订的办营业执照市工程建设标准,废止9项,再版时应在该标准封面和扉页的英文名称下方居中增加“(2014年9月确认继续有效)”标记。做好标准的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确认继续有效10项,自2015年1月1日起停止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