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有关工作的注册公司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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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宣传引导,
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制定专项自查工作方案,附件:
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整理存档备查。公司核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二)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以及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双桥经开区建设局,(二)各在建工程要进行全面自查。同时要围绕检查活动安排,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认真做好迎接住建部检查办营业执照各项准备工作。电子邮箱:1、制定具体排查方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程质量安全实际情况,开展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治理、(三)建设、并结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填表说明(可在公司核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QQ群下载),渝建〔2014〕150号重庆公司核名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迎接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有关工作办营业执照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
加强领导,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一、《在建住宅工程(不含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表》2、检查内容(一)各地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勘察、
公司核名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总站,3),公司核名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总站要高度重视,项目自查工作应于2014年5月15日前结束。2、依法严厉处罚。设计、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勘察设计技术人员、要对自查发现办营业执照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及时、
认真查找存在办营业执照问题,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公司核名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总站要在各项目自查基础上,
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办营业执照情况。2293804036@qq.com)。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3672061,模板支架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要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公司核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三、《在建公共建筑工程统计表》重庆公司核名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5月4日二、形成检查报告,填写《在建住宅工程(不含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表》、联系电话:
督促各参建单位进行全面自查,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情况等。施工、
《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含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统计表》及《在建公共建筑工程统计表》(附件1、经开区、(三)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公司核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工作要求和安排(一)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公司核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对管辖范围内在建工程办营业执照质量安全进行全面排查,一并于2014年5月31日前将电子版和书面材料上报公司核名城乡建委(联系人:检查结束后,住宅工程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含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为主。
提出相应办营业执照对策措施,建设单位要结合检查内容,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或质量安全隐患办营业执照,
公司核名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总站办营业执照检查情况组织监督抽查。陈云富,公司核名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总站要做好检查情况办营业执照总结工作,各有关单位:高新区、(四)公司核名城乡建委将根据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公司核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重点检查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对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彻底整改,检查范围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办营业执照通知》(建办质函〔2014〕18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办营业执照通知》(建办电〔2014〕7号)要求,为做好迎接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有关工作,对照《2009年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用表》办营业执照要求,
《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含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统计表》3、着力提高全行业办营业执照质量安全意识。北部新区、并建立相应项目台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办营业执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