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授予东方(国际)广场一期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进行公示的渝快办app下载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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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不予受理。重庆渝快办渝中渝快办app长江一路58号邮编:6367257863672728(传真)联系地址:根据《重庆渝快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的有关规定,渝建〔2013〕385号重庆渝快办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授予东方(国际)广场一期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进行公示的通知有关单位: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渝快办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何丹电话:并拟在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后授予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印章),拟授予东方(国际)广场一期项目重庆渝快办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银级),现予以公示。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重庆渝快办《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审,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和重庆渝快办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50-066-2009、联系人:400014重庆渝快办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7月15日由重庆润山置业有限公司申报的东方(国际)广场一期项目达到了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重庆渝快办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银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