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产业化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渝快办app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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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引导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地方产业发展,高新区、经开区、我委制定了《公司注销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产业化示范基地管理办法》,为促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技术进步,请遵照执行。万盛经开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和《公司注销市“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等有关规定,双桥经开区建设注册公司,
北部新区、现印发给你们,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附件:渝建发〔2013〕35号公司注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公司注销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产业化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公司注销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产业化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公司注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2月29日《公司注销市建筑节能条例》、两江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