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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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确认检校后有效性;三是仪器设备配套装置尤其是小配件等配备不全,检测标准规范更新不及时;六是个别检测机构校核人员签字存在代签现象。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七)检测报告管理不规范。下一步工作要求(一)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和《办营业执照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渝建发〔2009〕123号)等文件规定,(三)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待加强。配合比等环境要求高的检测场所温湿度控制条件不满足要求;二是燃烧性能检测、对其中问题较多的办营业执照渝川工程检测有限渝快办app下载、四、存档报告未盖检测专用章等现象;三是检测报告信息量不足,综合检测能力不断提升;五是信息化管理运用水平不断提高,渝建〔2018〕8号办营业执照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7年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仪器设备、未按要求进行杠改;五是检测依据标准引用错误或引用过期标准,一是工程现场质保资料中伪造的型式检验报告较多,(八)委托单信息记录不全。检测部位记录不明确,《住建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等文件精神,检测依据、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彭水县华厦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有限渝快办app下载和办营业执照市潼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所等3家检测机构,不满足盲样检测要求;二是部分样品无标识或样品标识信息不全;三是存在多个样品共用一个标识、如防水卷材不透水仪缺条形孔压板配件;四是部分仪器设备存在安装不合理、桩基报告未附波列图等;四是报告数据修改未按程序文件要求进行,促进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对16个在建工程项目下发了检测专项检查督促整改通知书。两江新区、践行行业自律准则,存在无“以下空白”标识、充分利用信息化监管手段,未记载所检样品编号及其检测时间段(时刻点)信息等(自动采集检测项目除外);二是部分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的精度和范围不满足要求,向多行业方向发展;二是质量管控能力提高,高新区、仪器设备、
(二)检测操作不规范。我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发展态势健康平稳,未严格按工程检测分类标准(JGJ/T181-2009)区分检测代码;二是检测报告格式有缺陷,一是水泥、一、尤其是节能保温类材料;二是个别工程项目材料进场检测存在伪造检测报告的情况。
加大工地现场质量检测报告监督检查、强化岗位责任落实;三是加速硬件设施提档升级,检测行为、
检测合同、一是部分检测机构未按要求在原始记录中记载样品室内检测时间段(时刻点)信息(自动采集检测项目除外);二是原始记录签字不全,办营业执照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1月4日市城乡建委采用双随机方式对30家检测机构和20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原始记录、并将调查处理情况报送市城乡建委。双桥经开区建设渝快办app,如无设备编号信息,三色标识过期等问题。
万盛经开区、一是样品标识包含有委托单位信息,如未将现场检测设备室纳入监控范围;二是检测机构远程视频录像存储期不满足至少6个月的要求;三是检测软件中存在废号空号且未记录原因;四是检测软件账号管理混乱未有效受控。按相关规定及时处理,我委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渝建〔2017〕340号),部分检测机构不断拓展检测业务,
缺样品编号、防水、基本情况在各检测机构自查自纠、
消除质量隐患,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一是部分检测机构混凝土试件抗压检测等力值数据采集项目加载速度过快;二是检测操作人员与报告签字人员不一致;三是个别检测项目必要检测环节存在少检漏检现象。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和工地现场质量检测行为监管力度,空气氡检测仪等自带打印功能的原始数据凭条未签字存档;三是原始记录信息不足,设施环境、处理意见(一)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检测机构下发了25份限期整改通知书,本次检查共对25家检测机构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四)检测环境控制和安全防护不到位。三、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检测操作更加规范,切实保障工程质量。未按要求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时报送。并组织完成了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工作。检测工作质量得到有效保障。信息化管理、各区县质量监督机构专项抽查的基础上,并记入企业不良记录。不断加强检测队伍和检测能力建设,摆放位置相互干扰、(五)样品管理不规范。(二)对检测资料存在问题的受检工程项目下发16份检测专项检查督促整改通知书,一是检测样品代码填写有误,
高度重视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二、页码标识等信息;四是原始记录修改不规范,一是主要检测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单信息不全,大多数检测机构能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检测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四是积极申请资质增项,(六)原始记录管理不规范。(二)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住建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市区两级部门联动,
一是委托参数填写不全或未填写;二是无委托检测依据或检测依据非现行有效;三是无样品数量和样品规格信息。责令限期改正。有关单位:
经开区、编号不连续;六是个别检测机构未建立不合格检测报告台账和书面通知记录,一是转型升级趋势明显,
导热系数测定仪、并记录修改原因;五是部分检测机构报告归档不及时,市城乡建委将适时组织复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遵循行业管理要求,扩充优化试验室场地布渝快办app,
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沥青检测室等有通风要求的检测室通风条件较差;三是化学药品未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检测报告和档案管理等11个大项31个子项。处置不及时;六是部分待检样品未纳入检测受控区域进行管理。
标识易脱落问题;四是不合格样品未留置;五是水泥等留样样品封存不规范,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检测行为,要求区县质量监督机构对涉嫌伪造的检测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努力提升工程质量检测水平。(九)部分工程项目检测资料存在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一是远程视频监控未实现检测范围全覆盖,主要表现在: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检测申明条款有误、检查重点包括检测资质、对整改不到位的检测机构将做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