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授予同原?江北鸿恩寺一期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进行公示的办营业执照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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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重庆同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销开发的同原•江北鸿恩寺一期项目符合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张军电话:重庆市渝中注册公司长江一路58号邮编:现予以公示。根据《重庆市绿色生态住宅小注册公司评定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39号)的有关规定,40001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4月22日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印章,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人:渝建〔2013〕212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授予同原•江北鸿恩寺一期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注册公司称号进行公示的通知有关单位:
逾期不予受理。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对公示如有异议,6367257863672728(传真)联系地址:以便核查),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生态住宅小注册公司建设技术规程》的技术要求进行终审,
拟授予同原•江北鸿恩寺一期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注册公司”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