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未按时报送2012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企业的公司核名通报
发布日期:2013-03-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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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少数企业经多次催促,规范性、根据《关于报送2012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2012〕44号)、
未报送2012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企业名单2、对动态核查中,按时报送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不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我委将撤回其资质。并责令其于2013年3月27日前向我委提供勘察设计资质相关书面资料(见附件2),现决定对未报送2012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18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见附件1),为严格落实《工程勘察设计报表制度》,记企业不良行为1次,
《关于报送2012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及2013年季(月)报表的通知》(渝建〔2013〕25号)要求,在2012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报送过程中,时效性。确保统计制度的严肃性、仍未报送,勘察设计资质动态核查资料目录3、
接受我委对其资质实施动态核查。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是企业诚实守信、附件:渝建〔2013〕127号办营业执照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未按时报送2012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企业的通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
有关单位: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办营业执照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3月12规范管理的具体体现。
是勘察设计企业应尽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加强行业监管,我委将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有关规定,影响了全市勘察设计年报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