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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现就2016年度重庆海关拟录用公务员报到及参加初任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9月23日。
(二)培训地点: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
二、报到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到时间:7月9日-7月10日,
(二)报到地点: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东校区),河北省秦
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文育路5号。
(三)报到方式:所有人员请自行前往学院报到,并于7月10
日(周日)12:00前全部到校报到完毕。重庆海关将派专人在学院办理报到相关手续,联系人:杨琼芳,电话:023-67709468、15823555858。
三、报到程序
(一)由重庆海关按招考简章设置的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审核确认报到资格,提交并验核相关报到材料。
(二)签订《录用协议书》。
(三)办理有关培训手续。
四、报到时须提交的材料
(一)《毕业生报到证》原件。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报到证》(报到单位为:重庆海关)。
2、延缓派遣应届毕业生或学校已发《毕业生报到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到档案托管单位或原学校办理《毕业生报到证》改派手续(报到单位为:重庆海关)。
3、社会在职人员、待业人员不需要提供《报到证》。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若有取得大专毕业证书的需同时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 4纸上)。
(五)中共党员和中共预备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单位直接开到“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介绍信内容注明:关系转到“重庆海关机关党委”)。
(六)办理落户的有关材料:
1、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户口迁入证明》,迁入地址填写“重庆海关”。
2、在职人员、待业人员、应届毕业生但户口未迁入学校的考生,户口迁入需要报重庆市人事局批准,由我关统一办理,此次不用提交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待重庆市人事局批准后,再迁入我关集体户口。
3、户口在重庆市的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重庆海关集体户口,相关程序与“第2条”相同。
(七)两寸蓝底正装免冠证件照4张。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新录用人员应根据本通知安排提前办结毕业或与原工作单位解约等事项,准时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我关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报到时上述材料要携带齐全。经审核确认不符合录用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报到时请与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单位核实本人档案已寄出。
(四)目前,新录用人员名单尚在国家公务员局备案审批中,最终录用结果和录用时间以国家公务员局批准情况为准。
(五)根据海关总署统一安排,拟录用人员报到后将参加为期2个月的封闭式集中初任培训,请严格按《2016年新关员初任培训参训须知》做好相关准备,按时报到。
学院联系人:刘雅婷老师:0335-8013071,18503360697;
雄 波老师:0335-8013721,18503360698。
(六)阅知本通知后,请及时与重庆海关人教处工作人员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23-67709467。
重庆海关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