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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记者李延霞)记者17日从中国银保监会获悉,银保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扶贫信贷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信贷管理的通知》明确,扶贫信贷政策要继续坚持“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免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政策要点。扶贫信贷支持对象应包含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借款人年龄上限可放宽到65周岁。
通知调了扶贫信贷用途。要充分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信贷资金需求。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不能用于非生产支出,继续止将新发放的扶贫信贷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融资平台或其他组织使用。
通知要求稳妥处置逾期,妥善应对还款高峰期。要求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机制,科学合理确定风险补偿金规模,明确风险补偿启动条件及程序。对已发放的、未直接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的扶贫信贷,要加监管,建立台账,分类处置。
通知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将扶贫信贷质量、逾期处置等况纳入地方委、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内容,定期通报扶贫信贷工作开展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