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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重庆市网公布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今年8月底前,所有公立院启动改革,全面取消品加成(中饮片除外)。
同时,我市还将城乡居民基本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大保险低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50%。
建两个渠道补偿新机制
通知明确,2017年8月底前,我市所有公立院启动改革,全面取消品加成(中饮片除外),建立公立院由服务收费和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新机制,推动新旧运行机制平稳转换。
将符合规划的公立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策亏损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负有投入责任的公立院政策务纳入管理,逐步予以化解。
忠县、垫江县、巫山县公立院改革示范县建设,将申报国家公立院综合改革示范县,鼓励在分级、人事薪酬、现代院管理制度等重点改革任务方面积突破。
试点突破事业单位工资
通知明确,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公立院管理体制,推动由直接管理向行业管理转变。同时,索公立院法人理结构改革,落实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收入分配、副职推荐、中层干部任免、年度预算制定等自主权。
我市还将选择3个区县开展公立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按照“允许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励”的要求,合理确定公立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逐步提高费、护理费、手术费等服务收入在院总收入中的比例。
严控费用不合理增长
我市将按照“先模拟,再试点,后推行”的原则,年内分批推出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用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合理提升护理费、手术费等体现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的服务项目价格。在部分院索推进需服务试点,公布一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化需求比较的非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加服务价格、保支付、控费、分级等政策的统筹衔接,服务价格调整部分按规定纳入保报销,确保机构发展可持续、保基金可承受、总体上不增加群众负担。
在严格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基础上,《通知》明确,全市公立院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占比(不含中饮片)总体降到30%,卫生材料收入占收入(不含品收入)的比例降到20%以下。
重庆改 还有这些实实在在的干货
推进家庭生签约服务
城镇和农村家庭生签约服务分别覆盖20%以上和45%以上的常住人口,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殊家庭、在管高和肺结核者签约服务率达到100%。
健全分级配套政策
实行负责制,未经家庭生转的签约居民不享受分级相关优惠政策,县域内就率达到88%。
稳定基本保保障水平
将城乡居民基本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水平。
完善城乡居民大保险和救助制度
稳步提高大保险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大保险低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50%。完善城乡救助制度,将因致(返)贫重者纳入救助。
深化保支付方式改革
合理制定单种收费标准,全面实施100个种收付费改革。将日间手术、肿放化日间房纳入保支付范围。
化保经办管理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接入全国基本保联网平台,逐步实现基本保全国联网,实现符合转规定的异地就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为城乡居民提供12大类46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全面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设备配置标准,完成1500所村卫生室基本设备配置。
落实基层卫生人员激励政策
解决乡村生养老问题,对60岁以上离岗乡村生实行一次养老补助和每月补贴。
■新闻链接
为品价格“瘦身” 重庆还做了哪些事?
2014年
试点单种付费。
2015年
实现县级公立院改革全覆盖,取消原来15%的品加成,2016年新增12所市属、25所区级公立院实施改革,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群众的负担。
2015年
出台《重庆市人民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批选择50个种在基层机构试点制度,引导市民在基层。
2017年6月1日起
全市所有公立机构(含基层机构,村卫生室品由乡镇卫生院代购)品采购全部实行“两票制”,为价做“减法”。为保障“两票制”落到实处,我市还将开展公立院品价格第三方抽样,确保品价格回归更合理区间。本组文席记者 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