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价格透明
- 信息保密
- 进度掌控
- 售后无忧
根据市局重点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要求,涪陵区工商分局结合自身实际,及时调整了2009年合同监管重点,确立“1223”合同监管工作新思路,力求在全面完成市局重点绩效考核的同时能够突出自身。
“1”:组织开展“一次培训”。以工商所为单位,由分局市场合同科给予指导或派人参与,适时组织各辖区内的企业开展不少于1次的合同知识培训,以提高企业的合同常识。
“2”:着力造“两大亮点”。一是出台并推广汽车销售合同参考文本。结合全区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已基本成型,但由于汽车销售合同却五花八门甚至有的企业无合同、合同纠纷时有发生的实际,适时出台并推广汽车销售合同参考文本。二是出台并推广优质水稻收购合同参考文本。针对优质水稻“订单农业”发展快、收购合同多、涉及农户广,而订单条款仍然有不合理和规范的地方,导致履约率无法得到明显提高的实际,及时量身订做公平、公正的合同参考文本。
“2”:突出抓好“两项工作”。一是突出抓好合同帮农工作。通过在条件成熟的工商所设立合同帮扶指导站,进一步抓好《合同法》、《重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及时指导和检查涉农企业的合同拟订、订立况,抓好合同纠纷调解工作。二是突出抓好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通过化《合同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明确调解范围,严格调解程序,完善调解资料,确保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
“3”:继续夯实“三个基础”。一是格式合同监督。在加日常巡查、备案受理、审查评述的同时,重点抓好备案后格式合同使用况的监督,看企业使用的是否是按要求修改后的格式合同,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平、公正。二是动产押登记。按照《动产押登记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树立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积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融资提供便利条件,帮助其积应对国际金融风暴。三是拍卖活动监督。从拍卖企业提供的资料等方面严格把关,进一步化对拍卖活动的监督,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拍卖中协议成交、暗箱操作、意串通、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维护国家利益。(涪陵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