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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重庆1月15日电 “宣广告上不能出现‘专疑难杂症’和疾名称的词语,必须立即摘下。”1月15日,江津区卫生监督员刘忆、杨毅来到滨江路某小区,发现小区广场座椅上贴有某民营院的宣广告,卫生监督员立即联系物业,责令其现场撕除,并向小区物管人员宣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要求物业加小区管理,止张贴广告。
据了解,机构发布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广告审查,未取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广告。此外,广告内容仅限于机构第一名称、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机构类别、科目、床位数、接时间和联系电话。表现形式不得涉及技术、方法、疾名称、物,保证愈或者含保证愈,宣愈率、有效率等效果等项目。
近日,为加广告监管工作,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江津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积开展广告清理整行动,以休闲广场、居民住宅区、农贸市场、大型商场周边等人流密集区域为重点,突出检查民营院、小所、小足浴店、小美容店等是否有发布夸大宣产品功能、点、效果的,或在广告中使用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以及保证效误导消费者广告的行为。
此次整行动覆盖全区5个重点街道,出动人员100余人次,车辆30台次,没收非法广告单1500余份,清理非法广告招牌80余块,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0余份。下一步,江津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将加与工商、食监、公安等部门的联动执法,采取约谈、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给予停业整顿、吊销有关科目,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处罚,严厉击违法发布广告和违法执业行为,为全区人民创造和谐就环境,为江津区创建国家卫生区贡献一份力量。(胡虹 蒋永劲 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