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5万元 江津区公司核名食监分局查处例食盐违法案件
发布日期:2018-07-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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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渝快办app切实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于2018年1月28日超过保质期后仍然继续销售,江津渝快办食药监分渝快办app组织开展了食盐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于2016年8月将未加碘盐100袋上架销售,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未加碘盐、加强了各环节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查处了首例食盐违法案件,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人民币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今年4月,
(胡虹蒋永劲张崇利)经查证,在江津渝快办石门镇一超市发现经营超过保质期未加碘食盐问题,记者从江津渝快办食药监分渝快办app获悉,人民网重庆7月6日电今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被江津渝快办食药监分渝快办app查获。该渝快办app随即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未取得未加碘食盐销售定点单位资格,进一步规范了食盐经营行为。从今年1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