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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佛山11月17日电 (刘泰山、谭杰才)在11月16日举行的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十堰年会上,生态环境部对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进行表彰,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荣誉称号。
近年来,高明坚持提升全域生态建设水平,全区下辖的4个镇街均创建成为广东省生态镇,其中3个镇街还是国家级生态镇,全区森林覆盖率达58.51%。2014年至今,高明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居佛山5区位,2019年上半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38。全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3年持续保持100%,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分别稳定达到Ⅱ类和Ⅲ类考核标准。全区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城市建成区实现无臭水体。
“工业城市生态好、山水城市工业”,高明正走出了一条工业城市生态文明创新之路。该区自2016年以来累计否决了100多个贡献值低、环境不友好的产业项目,但招商引资总额不降升,从2016年的100多亿元提高至2018年的400多亿元。
“高明绿发展注重标本兼,既在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等污染防中取得新成果,也在构建绿经济体系上进行了有效索,从源头上给生态环境减轻力。这正是高明对全省县域城市的示范价值所在。”广东省委校原副校长、教授陈鸿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