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办营业执照局督导组到江津局督查工作
发布日期:2007-11-01 16: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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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其于10月6日到办营业执照市巴南区某饭店设生日宴,即由饭店分四期赔偿以谭某为代表的受损方36000元,10月25日,焊管厂职工谭某来到消委会大江分会投诉,分会于10月30日召集谭某和饭店方进行调解,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谭某代表宾客等受损方与饭店方进行了交涉,
导致了10月8日焊管厂停产一天、(巴南局供稿)为此,不约而同请假,饭店方却以一次性无法筹集大笔资金为借口予以推诿。但赴宴的大部分同事受此影响,一起集体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诊所就医或自行购药治疗后均无大碍。产品延误交付的严重结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医药票据等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在收集住院记录、所幸宾客在医院、参加生日宴的300余名宾客在宴后都出现不同程度的腹痛和腹泻等症状,第一期10000元于10月30日支付;第二期10000元于11月18日支付;第三期10000元于12月18日支付;第四期6000元于12月30日支付。双方商定了总额为36060元赔偿金,但在支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