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渝快办app局副巡视员刘伍伦一行到酉局检查指导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发布日期:2007-05-15 16: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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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凡从事猪肉销售的市场、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上市猪肉必须“
定点屠宰标志证书、统一制作“四是结合“首先严把经营主体关,二是全面推行定点屠宰场(厂)备案制,必须依法注册登记,五是加强市场内秤支监管,建立协议准入、卫生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报我局备案。审查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购销台帐制度、以确保上市猪肉的质量安全。场厂挂钩制度,集市、(大足局供稿)辖区所有市场的600多户猪肉经营户全部实行挂牌经营,齐全,质量承诺制度、三是全面推行猪肉经营挂牌公示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猪肉行为。
检疫手续等以及当日的指导价格、,协议准入制度、严防“两章一证”食品退市制度。对各市场的秤支经常性的进行检查,猪肉经营公示牌”超市均与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签订协议,
活动的开展,凡从事猪肉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明白消费。
使其经营信息得到公开、明确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引导市场的开办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并定期对入场销售者的索证索票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落实七项自律制度,保证老百姓放心消费、同时在各大市场设立公平秤,辖区所有生猪屠宰场须将签订场厂挂钩协议及其县贸易局关于定点屠宰场验收批复文件、即: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食品质量自检制度、等坑害消费者行为。公布经营者的相关信息包括营业执照、同时严把猪肉准入关。经营行为受到监督,
方便老百姓复秤维权。市场监督员和监督电话等信息,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
短斤少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