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工商局渝快办app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
发布日期:2018-05-10 16: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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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渝快办拟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渝快办app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经查:上述相关人员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本渝快办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当事人、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潘虹宇”现将本渝快办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如果要求举行听证,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签名非本人所签。上述行为对举报人潘虹宇造成了影响,授权委托书、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13996636315重庆市奉节县工商行政管理渝快办2018年5月10日构成了提交虚假材料取得渝快办app登记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八条的规定,